衢州市聚贤商会街区-聚贤茶室装饰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州市聚贤商会街区-聚贤茶室装饰装修项目已经由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项目代码:2209-330800-04-01-874871备案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衢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聚贤商会街区1号楼。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茶室装修按高品质茶室效果体验设计,建筑面积约600㎡,装修面积约720㎡(含露台、天井等),总高度12.45米、一层高度3.5米、二层高度3米,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局部非承重结构改造、装饰装修、灯光亮化、标识、水、电、暖通、弱电、消防、厨房设备、软装、视觉系统、配套景观等。工程总承包费用约3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32万元、设计费约18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协助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与安装、竣工图编制、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直至使用单位接手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建设方面的内容。其中:
①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初步设计、视觉系统设计及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图审、设计文件报审报批及施工阶段服务等内容,以及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
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局部非承重结构改造、装饰装修、灯光亮化、标识、水、电、暖通、弱电、消防、厨房设备、软装、视觉系统、配套景观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
④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风险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收尾的所有管理工作,并包括项目前后期服务和协调配合工作(含施工图审查、专项设计审查及论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协助办理等)、协助施工许可证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办理,配合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工程保修期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等其他专项工作,并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的需要。
2.4工期:
2.4.1建设总工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90日历天通过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满足合同签订时最新设计标准)。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3.1.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以外施工企业还须持有仍在有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3.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还须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养老保险交纳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2.4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4招标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 |
1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
总承包管理人员 |
1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
|
设计组 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1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类(或装饰装修类)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5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采购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施工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5 |
安全员 |
1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6 |
质量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7 |
资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8 |
造价员 |
1 |
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
9 |
材料员 |
1 |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
备注 |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 2、上述人员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外,其他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5、职称证明材料:提供下列①或②即可:①纸质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及文件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若无网络查询网址(二维码)或网络查询网址(二维码)不能网查核实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盖章、联系人及固定电话。 6、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复印件(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原项目经理有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 7、总承包管理组人员和驻地设计代表服务时间要求为EPC总承包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期间驻场服务;施工组人员服务时间要求为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驻场服务。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3、4.4款执行。 |
4.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招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复印件(格式自拟)。
6.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 9 月 14 日9 时30分00秒,地点为衢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衢州市新安路5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澳门·永利welcome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县西街121号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570-8011195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新安路51号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70-3058356
2022年9月6日